綜合能源好似是一個包羅萬象的概念,但凡有別于傳統能源供給、消費與技術的創新,都可以定義為綜合能源服務。廣義的概括一下,即為用戶提供清潔高效智能的能源供應及增值服務,它的概念提出代表著我國能源行業重心從“保障供應”轉移到“以用戶為中心的能源服務”。
綜合能源服務目前尚處于起步與摸索階段,按其在系統中的屬性,其主要服務模式包括以下幾種:
一、供給端延伸型的綜合能源服務。為社會提供電力、油氣、燃氣、熱能等能源的企業處于能源生態鏈中的供給端,在過去僅負責“生產”,不參與流通和消費。新能源體制改革和區域能源互聯網等新技術變革,為供給端實施產業鏈延伸提供了政策、制度和技術保障,進而使多元化的綜合能源服務企業成為可能。

二、網絡傳輸端升級型的綜合能源服務。按照新電改關于網運分離的政策,電網企業從過去以投資、建設、運營電網為核心業務,轉變為負責輸配環節業務,其盈利模式也由收取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價差轉變為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 三、消費端衍生型的綜合能源服務。售電側放開后,目前國內成立多家售電公司,其中最有可能發展為綜合能源服務商的是具有增量配電網投資,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這類公司的定位是綜合能源服務的盈利模式,除基本售電業務外,更多發展增值業務。 四、技術、裝備滲透型的綜合能源服務。在分布式能源、區域能源互聯網技術、節能改造技術、電能替代等方面具有優勢的技術型企業,具有先進能源設備生產運營經驗和雄厚技術基礎的制造型企業,以及具有能效管理、合同能源管理領先水平的服務型企業,依托專業人才、關鍵技術、先進的能源管理理念、優秀的設計方案,都可能發展成為綜合能源服務提供商。
按服務內容大致可以分為三類:能源建設服務、能源消費服務以及能源增值服務。 一、能源建設服務。包括能源咨詢,為客戶提供冷、熱、氣、電綜合用能規劃、咨詢服務;能源供應,為客戶建設能源站,提供冷、熱、氣、電等能源,收取能源費用;能源接入,在已有能源站的基礎上,為附近客戶提供能源接入服務,收取一次性接入費用和后續能源費用。 二、能源消費服務。包括節能咨詢服務,為客戶提供冷、熱、氣、電綜合用能的節能、審核、咨詢等服務;運維服務,為客戶提供能源設備運維服務,重點開展電氣設備代維服務,開展客戶變電站巡檢、集中監控、預防性試驗、不間斷搶修、智慧用能等服務;能源托管,對客戶現有用能情況進行評估,通過技術改造,向客戶承諾節能量,負責全方位運維服務;能效檢測和能源管控,利用服務平臺的大數據分析,為客戶用能設備進行能效診斷及分析,協助客戶優化生產工藝流程和用能方式,降低用能成本。
三、能源增值服務。包括銷售服務,為客戶提供高端的用電設備和節能產品;售電服務,為客戶提供低價電能,降低用能成本;設備租賃服務,為客戶提供變壓器、移動儲能設備等租賃服務,滿足客戶的多元化用能要求。 綜合能源服務的本質即從“以供應者為主體,用戶作為被動接受者”,轉變為“真正實現一切以用戶為中心,從而更好滿足用戶需求”,這也是能源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本質要求。